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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评估对俄石油限价政策

■ 周 密

作为全球油气能源的主要生产和供应方,俄罗斯在全球能源市场的作用十分重要,其能源出口的规模和方式对全球能源市场价格都有着重要影响。5月18日,美国财政部发布评估报告,对一年前七国集团达成的限定俄罗斯石油出口价格的做法进行评估。报告认为,这一做法实现了两个看似矛盾的目标,既要限制俄罗斯的石油收入,同时维持俄罗斯石油的供应。事实上,欧盟也同样实施了每桶60美元的价格上限,而俄罗斯虽然在今年2月正式禁止向在合同中直接或间接使用设置价格上限机制的外国法人和个人供应俄石油,但在市场竞争等多重机制的作用下,仍然未能突破西方设定的限制价格。

G7对俄罗斯石油限价的政策并非仅约束买家,而是充分发挥其在石油运输相关领域的垄断优势,再次以金融手段实现对实体经济的干预。来自G7国家的海事保险和再保险的主要服务供应商,占据了全球市场90%左右的份额,对于服务对象范围、产品设计规范、信息流转等都有着极强控制力。国际贸易中,无论是贸易商、经纪人还是进口商,都需要通过保险服务保障其贸易标的,而船主、港口和运河等运输基础设施也要求船舶投保各类保险。这种通过保险服务分散国际贸易风险的基本模式已历经百年形成全球惯例,并衍生出一大批金融产品。G7正是利用了在保险业的市场垄断地位,对来自俄罗斯的石油进行干预,要求相关产品必需以低于价格上限进行销售。

美国财政部认为,价格上限发挥了实际的效果。在设限之前,俄罗斯的石油出口价格高涨,曾经达到每桶140美元以上。而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数据,自实施价格上限政策以来,俄罗斯乌拉尔原油的月平均价格一直低于每桶60美元。G7国家对俄罗斯的石油产品(如柴油)同样设定出口上限,以避免对全球能源市场造成冲击。

布伦特原油价格作为全球主要石油市场贸易的重要参考,有着广泛的代表性。而俄罗斯因为自身特殊的石油开采和贸易条件,以乌拉尔原油价格作为对外贸易的代表。美国财政部的评估报告认为,石油产品是俄罗斯出口的主要来源,而限价措施的实施明显影响了俄罗斯的财政收入。今年1-3月,俄罗斯的联邦政府石油收入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0%以上,石油收入占俄罗斯总预算的比重从30%-35%下降至23%。而这种下降是俄原油出口量增加了5%-10%的情况下发生的。石油进口商依据这一限价与俄罗斯进行谈判并要求较大价格折扣限价,导致俄罗斯乌拉尔原油的交易价格每桶比布伦特原油低25-35美元。俄罗斯改变了对石油公司征税的方法,以布伦特原油国际基准价格减去固定折扣取代了乌拉尔原油的价格,以增加来自石油的税收收入。

虽然大多数能源进口和消费国并不反对更低的能源价格,但作为相对少见的通过设置交易价格限制,以需求力量对抗供应方的做法,与市场经济的基本理念冲突明显,G7对俄的石油限价的效果在政策实施初期并不被全球石油行业的参与者和投资者看好。但一年以来,无论是IEA还是标准普尔公司,都认为这项举措实现了其最初想要达到的双重目标,在保障俄罗斯能源出口不中断、避免冲击全球石油产品供需平衡的情况下大幅压缩了俄的能源收入。而且,正是因为美国财政部对截至目前价格限制措施效果的认可,相关政策仍将继续执行。

看似不合常理的限价举措,目前来看之所以有效与外部环境和市场偏好也是不可分的。全球能源市场结构正在加速调整,新能源对传统能源的替代步伐越来越大,来自终端能源消费者的需求发生变化,以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制造业获得空前关注。拥有丰富化石能源的国家不仅大多做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的气候承诺,也都在积极通过多元化的方式寻求建立更为强劲和可持续的增长路径,分散发展风险。市场偏好影响着全球投资者的投资布局,投资于传统能源的边际收益正在递减。为了更为充分地发挥自身资源优势,这些国家也都有通过出口加速能源资源价值变现的更迫切的需求。

(作者系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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