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生意上发生纠纷,企业又不愿为此花费太多时间、精力和财力时,调解往往凭借其独特优势而被争议双方所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近日从中国贸促会金华调解中心获悉,该机构仅用一周时间,就化解了义乌市人民法院引调的某香港公司和某山东公司之间僵持9个月的定金争议。
2022年7月27日,香港公司与山东公司通过微信订立不锈钢板买卖合同。同日,香港公司支付了定金3078美元,山东公司承诺收到定金后会安排生产。然而5日后,山东公司通知香港公司,因原材料价格上浮较大,该买卖合同订单需涨价6000多美元。香港公司不接受该涨价要求,并多次要求山东公司返还定金,对方始终拒不返还。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香港公司长期以来与义乌有贸易往来,并设立了义乌办事处。因本案中义乌为买卖合同的履行地,香港公司于2023年5月向义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基于此案的涉外特点,将本案移交金华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今年5月8日,金华调解中心收到此案后,立即联系调解员展开调解工作。调解员查看案件材料后,于当日联系双方当事人。经过初步沟通后,香港公司表示本案的全部过错在于山东公司,调解的底线是归还全部定金并赔偿公证费、律师费等诉讼开支。而山东公司称,当时合同需要涨价的原因是银行系统到账有延迟,他们收到定金时已超过了报价有效时间,而本案交易的原材料价格每日浮动较大,所以山东公司在交易中也损失了订购原材料的定金等。
调解员根据双方的主张,从案件合同约定的报价有效时间这一细节出发,向双方解释,是交易过程中的客观情况而非双方的主观故意导致本案纠纷的发生。在调解员的反复沟通之下,双方最终同意体谅对方公司的情况,山东公司于一周内退还香港公司全部定金,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之后,调解员又与双方沟通确认了支付金额、支付币种、支付方式、收款账户及支付失败相应替代措施等细节,并起草调解协议。
今年5月16日,经双方确认后,调解协议签章完成,山东公司于当天全额履行了协议,香港公司撤诉。事后,香港公司通过其代理人向金华调解中心表达了感谢,也对调解工作的高效性予以肯定。
调解是一种有效化解涉外商事纠纷的重要方式,在商事争议中,基于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进行协商,通过中立的第三方调解和沟通,达成共识,最终实现解决争议。相比于司法诉讼,国际商事调解具有快速、灵活、低成本等优势,近年来在涉外商事纠纷解决中日益普及。同时,国际商事调解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使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得到最大保护。
尽管调解的优势明显,但在实际业务中却往往面临各种复杂情形,也十分考验调解员的综合素质。金华调解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该案中双方虽然都接受调解,但却由于之前对峙过又各持立场,所以在一些细节方面都不愿意退让。
“调解员在这一过程中始终保持中立立场,也会解释各方涉及的法律责任和调解的细节问题。尤其是在缓和双方情绪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双方都由调解员单独联系。”该负责人称。
金华调解中心是经中国贸促会商法中心授权,金华市贸促会、金华国际商会为帮助金华企业平稳开拓国际经贸业务而专项设立的机构,免费为金华企业提供国际商事调解、国际商事法律咨询和商事法律培训服务。金华市贸促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针对金华市涉外商事业务日益增多的特点,2023年金华调解中心与当地法院系统建立了涉外商事案件诉调对接业务合作,涉外案件通常都会先转至金华调解中心。这种多元解纷的方式有利于发挥各自特长,也在业务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